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创新创业教育

进一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深入实施“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全程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完善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鼓励高校主动对接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围绕重点产业链、创新链的关键技术和核心需求,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推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打造一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创新创业学院。

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考核评价。依托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配齐配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实施湖北省“产业教授计划”,加大楚天学者“创业型”特聘教授引进和“最美产业教师”宣传力度。建立全省高校创新创业导师库,支持“创立方”等平台建设,对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一对一”的创业实践辅导。